1. FBAR没报或少报账户
以前年度海外账户合计超过申报门槛(1万美元),但没有提交 FinCEN Form 114,或漏掉联名账户、证券账户、退休金及签字权账户。
US TAX CHECKLIST
海外银行账户、利息、基金、保险、退休金、外国公司或赠与以前没有申报?先用本测试初步检查是否可能涉及 Streamlined Filing Compliance Procedures,并区分 SFOP、SDOP、仅补 FBAR、Form 8938/8621/3520 补交或需要进一步风险评估。
先看补报路径区别:先不要急着直接补报。FBAR没报并不等于一定要走Streamlined;税额没有变化,也不代表可以忽略Form 8938、Form 8621、Form 3520或其他国际信息表。正确路径取决于漏报内容、美国税务居民身份、是否漏报收入、是否属于非故意,以及IRS是否已经联系或启动审查。
以前年度海外账户合计超过申报门槛(1万美元),但没有提交 FinCEN Form 114,或漏掉联名账户、证券账户、退休金及签字权账户。
境外利息、股息、基金分配、资本利得、租金、退休金、保险收益或公司收入没有完整申报。
海外金融资产、外国基金/ETF、外国信托、外国赠与或继承相关信息表没有提交,或多年申报不完整。
不确定应选择 SFOP、SDOP、逾期 FBAR、普通补交国际信息表、合理原因说明,还是需要评估 VDP。
海外账户漏报可能不仅涉及 FBAR。如果同时存在海外利息漏报、海外基金或 PFIC 漏报、Form 8938 漏报、Form 8621 漏报,或外国赠与及 Form 3520 漏报,应先确认遗漏年度、收入是否已申报、是否欠税,以及适用 IRS 简化补报程序还是其他补报路径。
下面是初步比较,不是自动选路规则。尤其是 non-willful 与 willful 的判断、IRS 联系状态以及历史申报方式,可能改变可用程序。
| 可能路径 | 通常关注的情况 | 一般申报范围 | 关键风险点 |
|---|---|---|---|
| SFOP 境外Streamlined |
符合境外非居民条件,并能如实证明漏报属于 non-willful。 | 通常为最近3个已到期税务年度及最近6个已到期 FBAR 年度。 | 联合申报时夫妻双方的境外居住条件、Form 14653 陈述及全部漏报项目必须完整。零罚金但需严格审核非居民测试。 |
| SDOP 境内Streamlined |
不符合 SFOP 境外条件,但满足境内程序要求,并能证明属于 non-willful。 | 通常为3年修正税表、6年 FBAR,以及相关国际信息表。 | 通常涉及 5% miscellaneous offshore penalty;还要确认过去3年是否已按要求提交联邦税表。 |
| 逾期FBAR | 问题可能仅限 FBAR,相关账户收入已在美国所得税表中正确申报。 | 根据适用年度补交 FBAR 并说明迟报原因。 | 若同时漏报收入、8938、8621 或其他信息表,不能只看作单纯 FBAR 问题。 |
| 国际信息表补交/合理原因 | Form 8938、3520、3520-A、5471、8621 等迟报,需要按现行程序补交并评估 reasonable cause。 | 通常依相应表格及修正税表的正常申报程序处理。 | 这不是自动免罚通道;IRS 仍可能按现行程序评估罚款。 |
| VDP或法律风险评估 | 担心行为可能被认定为 willful,或存在隐瞒、虚假陈述、审查及刑事风险。 | 依个案和 IRS Criminal Investigation 程序确定。 | 不要通过普通修正或“quiet disclosure”自行试探,应先取得专业法律意见。 |
普通提醒信、国际信息表罚款通知、民事审查和刑事调查的影响不同。若已经收到通知,应先上传并审阅完整信件和截止日期。
测试会区分美国公民/绿卡持有人与其他税务居民,并检查是否可能满足 SFOP 的境外非居民条件(如过去三年至少有一年在美天数少于 35 天)。
仅漏 FBAR 与同时漏报利息、股息、基金收入、租金或退休金,通常不能按同一方式处理。
包括 FBAR、Form 8938、8621、3520/3520-A、5471、8865、8858 及其他可能随修正税表提交的表格。
non-willful 不是勾选一个选项。需要结合个人背景、发现问题的经过、是否依赖专业建议,以及有利和不利事实形成完整时间线。
已经补交 FBAR、1040-X 或部分国际信息表,不一定排除简化补报程序,但可能影响程序选择、罚款处理和事实陈述。
税额是否变化只是一个事实。仍要检查 Schedule B、Form 8938、Form 8621、Form 3520 以及海外收入是否完整。部分国际信息表,例如 Form 8938、Form 3520 和 Form 5471,可能存在独立的迟报罚款;Form 8621 的税务后果及评税时效规则不同,应根据具体表格和事实分别判断。
对于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人,SFOP 通常要求在最近 3 个适用年度中,至少有 1 个年度没有美国住所(abode),并且人在美国境外至少 330 个完整日。其他美国税务居民适用的非居民测试可能不同;联合申报时还要分别检查夫妻双方。
不知道规则可能是相关事实,但不是自动结论。开户文件、W-9/FATCA 沟通、报税问卷、专业建议及过往申报记录都可能需要一并评估,并在 Form 14653/14654 中撰写详实完整的非故意事实说明。
不一定。如果仅漏报 FBAR 且海外账户收入已完全合并在所得税表(Form 1040)中纳税,可能仅适用 Delinquent FBAR Submission Procedures。但如果同时漏报了海外利息/股息或 Form 8938/8621 等,通常需要评估 IRS 简化补报程序。
主用区别在于是否符合非居民居住测试以及罚款:境外程序(SFOP)符合条件者无需缴纳 5% 离岸罚金;境内程序(SDOP)通常需要按最高离岸金融资产总额缴纳 5% 的杂项离岸罚款。
需要。未按要求提交 Form 8938 或 Form 8621,可能使相关年度的 IRS 评税时效延长至完整资料提交后至少 3 年;合理原因及延长范围仍需根据具体规定判断。
即使金额较小,只要涉及未申报海外金融账户及未计入税表的利息收入,便不符合纯“逾期 FBAR”补交程序。需要综合评估补税金额、罚款对比及选择修正税表或简化合规程序。
如果 IRS 或 FinCEN 已经就相关年度的税务或 FBAR 启动了民事审查(Civil Examination)或刑事调查(Criminal Investigation),则不再具备使用该简化合规程序的资格。普通信息提醒信需具体审阅。
可以评估。如果先前自行补报(Quiet Disclosure)未经官方 Streamlined 审核,仍需评估是否存在隐瞒风险及是否需要通过正式程序合规化。